為進一步加強執勤監督,提高廠區治安防范管理工作水平,公司保衛處創新管理思路,為門衛執勤保安人員、崗檢人員配備了專用執法記錄儀,并專門出臺了《執法儀使用管理規定》,要求執勤隊員要嚴格按照管理規定攜帶使用,做到“出勤必攜帶,處勤必使用”,并將日常使用情況納入工作考核。
這種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的便攜式執法記錄儀,可以及時收集、鎖定證據,真實記錄各類事件現場的實際情況,能夠很好的警示震懾違規違紀人員,監督保衛執勤隊員的執勤行為,自2月5日投入使用后就收到了良好的效果,博得保衛執勤隊員和廣大干部員工的一致好評。(保衛處 徐立祥)